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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总算被想起的主线剧情(2/3)

后来,我的脑袋就飞了几英里,无,吓哭了无数的路人,才找到掉垃圾桶的脑袋…

当她从故事书中听说了冰雪城堡和凛冬群山后,居然异想天开的搞个个以骨为主题的雕塑艺术展。

至于绯闻女友之类的,只是个玩笑而已,当时还是萝莉的她,看着我们哥两好抱怨没有女友互损,居然说看我可怜,长大了要嫁给我,于是,巫妖罗兰那个还个恋尸癖女友,就沦为了一个总是被反复提及的笑柄。

“我们这里没有冰雪,只有硫磺…。但大量的硫磺是有毒的,不过,我们也是著名的亡灵之都,用亡灵来雕塑吧!我的艺术细胞正在熊熊燃烧。”

当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我正在给我的骨上保养油脂,那可是混了盐泽蛇油的档货,正当我为被的发亮的盖骨兴的时候…。

“那些质球是给娘们踢得,力气一大就散架了。骨叔的骨满是力的觉,比那些没劲的球有趣多了,踢起来特别带哦。”

最让人不可思议的,是她的攻击毫无征兆不说,居然好无恶意,而我上的防护法术,大多以恶意为启动条件…。于是,在我重新编写了防护法之前,那段日,真是不堪回首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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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是个怎样的家伙?大概一句话形容吧,熊孩!这世界最熊孩的熊孩王!

而最级的骨类力材料,除了龙骨,就是不死生的终极——巫妖了。

,你的绯闻女友,红发的安,回来了。”

在那些日里,我往往只听到那标志的招呼“嗨!骨叔”然后前的视野飞退,天地旋转,360度回旋,然后准确

我会如此讨厌熊孩,也是自此开始的。

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,也不会和孩斤斤计较,但貌似,对方却上了那大力的“脚。”

于是,每一次见面之时,就成了一场灾难。

而后,当打击乐和说唱歌手行之时,这熊孩不知从哪里听说,带着力的骨,是最好的力鼓材料,可以附带嗨翻全场的力共振效果…。。

好吧,她的乐队“骷髅摇”的确震撼了这座城市,但若是作为乐还不是一员,被称赞肋骨的音,我又怎么兴的起来。

而巫妖的盖骨也是圆的,当时的反光的脑袋和白球又颇为相似…

“别开玩笑了,给安?你确定第二天硫磺山城还有剩?”

别这么看着我,她是亚当收养的孤儿,上次见面还是七八年前,巫妖对岁月本来就不,好多年不见,我能够知大概的年龄就不错了。

“哈,门!”

至此,我对熊孩那天真稚气的笑容恶痛绝。

事后我才知,原来当时才六岁的安,正在痴迷与我“发明”的足球运动,当时她最喜的,就是跟随生的本能,就是看到圆的,不是垃圾桶还是路上的小猫小狗,然后一声大喝,一脚踢去。

一声带着童音的大喝,前的风景飞退,前的视角不断打转,那天,我才知,就算是巫妖,脑袋转的太快,也会昏眩死的…。

即使没有嗅觉,在那个下午,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虫恶心的够呛。

当这丫离开这座城市,到外面去祸害世界的时候,整座城市都陷了狂之中,而最兴的,恐怕,还是城东区被她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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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,孤儿,今年…。大概十七八岁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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