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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第六十八章谁非礼了谁(3/3)

漏,所以她有把握帮我搞定。”

“真吗?”她半信半疑。

“千真万确。”

“那你说,是什么纰漏?”

“法律上漏,说了你也不懂。”

见他要搪,林微微不依,“杨森可是个老狐狸。你能看来纰漏,他也能看来。”

“这可未必。”

听他这么一说,她就好奇了,“到底是什么?”

弗里茨也不卖关,直说了“是沉默权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现代德国,任何人有沉默权,这是个有特殊意义法律制度。就像香港警匪片里所演那样,警方笔录前,都会说一句,你有权保持沉默,一旦开,所说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。这一条款不是普及知识,不是法律工作者,一般并不熟谙。因此,录供之前,司法人员有义务事先提醒。

偏偏那天,赛蒙和宾恩都没有预先警告。换句话说,弗里茨所说供词不有法律效力,不得作为证据司法程序。辩方律师可以利用警方失误,提审判终止。而这情况下,被告既不是无罪释放,也不需要服罪罚款,这宗案属于无果而终。

当然,弗里茨还隐瞒了一个重要环节,这案牵涉到勒索,比普通故意伤害罪要情节严重些,光靠这个纰漏恐怕还不够脱罪。杨森自以为了解他们,认定两人没钱,所以转了几万块欧元去微微账。可他就算重生了也想不到,弗里茨这吊丝竟有翻转乾坤本事。他瑞士银行所存金条,扣掉遗产税拿来还有还几千万,试问一个和他同样有钱甚至比他有钱人,会为了几万块钱而去勒索他么?构不成勒索,只是单纯暴力殴打,那就好办多了。

一方面,突然继承大笔遗产,一下从吊丝成王36°大反转,弗里茨拿不准微微会有什么反应;另一方面,他还享受现吊丝生活,微微他这个人,不是钱。所以,一直拖拖拉拉地有所保留。不过,给杨森这么一搅和,估计也瞒不了多久了。

听完弗里茨解释,林微微顿时松了气,悬心也可以落地。原来法律还有这么多漏可钻,果真是隔行如隔山啊!但不怎样,只要构不成威胁就行。

“难怪你一也不着急,原来早就有成竹。”她撅着嘴抱怨“你不早说,害我这几天白担心了。”

弗里茨了下她下,打趣“这样我你心里才有存。”

“去。”她翻了个白

“杨森想要整我,也没那么容易。”话锋一转,他目光变得有些凌厉,正“他一再纠缠,这让我很不。”

闻言,她叹了气,“我也不。该说我都说了,他要死赖脸,我也没办法。他有钱有势,我们惹不了。”

就像这次他背后小动作,连通银行改汇款日期,这事他们普通人本没能力办到。

弗里茨没接。他眯起睛,碧绿珠闪过一丝狠,有钱有势?那要是让他变得没钱没势呢,看他还能怎么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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