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堆旁来。
火看着要熄了,他不得不把军褂扒下来上火烧。烧完了军褂,烧军帽,烧,直到烧完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——。
他变得赤的了。
他赤地站着、抖着,等待着必将开始的一场原始而野蛮的搏斗。他已和动没有任何区别了,来自人类文明社会的一切,都被一把火烧光了。
焚烧肮脏短的火一由炽黄变得幽蓝,见着要灭了.
那只复仇的狼开始试探着,一步步向他…
他突然想起了那一小条曾经十分宝贵过的狼崽,他想把它还给那条狼,以谋求一者之间的和平。
他弯下腰,拾起脚下的狼崽,友好地抛了过去,狼将向后一闪,理都不理,又向他面前。
蓝的火焰还剩下一缕,他才记起了脚下的破靴,他以为靴也能燃烧,想把靴也脱下来烧掉。
脱靴时,摸到了那把已被他忘却了的匕首,他兴奋极了,仿佛抓到了一救命稻草。他不脱靴了,匕首牢牢握在手中,像狼一样狞笑着,吼着。
“来吧!来吧!”
狼来了,扑上来了。他一闪,狼扑了个空。狼并不为第一攻击的失败而沮丧,它转望着他,又一步步向他面前,准备发动第二攻击。
狼的睛里冒着绿幽幽的光。
狼又扑了上来,他一缩,用匕首一挡竞将狼的前刺中了;狼嗥叫着,从他上窜了过去。
他被这胜利激动了,用没了人腔的声音切齿吼:
“来呀,你再来呀!”
狼不来了。它似乎已知面前的对手很难对付,窜黑暗的草从中不见了。
他笑了,为生存竞争中的又一次胜利笑了。原来狼并不可怕,人本来也是狼!元帅、将军、政治家们是大狼,芸芸众生们是小狼,人生就是连续不断地厮咬!厮咬!再厮咬!生命力悍的狼——不论是大狼还是小狼,都不应该倒在人生的厮咬中!就像他尚武…
他没倒下,他握着滴血的匕首牢牢站立在大地上。匕首上的血,是又一个对手为自己的失败付的代价。他什么也没有失去,脖没被咬断,胳膊还自如地动作着,足以应付三五个回合,他全的每一块肌都完整无缺,就连大那一串雄的标志也还在那里安然地悬着。他用糊着狼血的手,抚摸着自己多的脯,多的大和大中那串使他自豪的,仿佛在对自己的生命行一次庄严的检阅。检阅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,他手中的匕首一挥,又发了一阵疹人的狂笑和吼叫:
“来呀!哈哈!哈哈…你再来呀…”
没有应战的回声,只有山风在一阵慢一阵地刮,树叶和木发一阵阵单调的沙沙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