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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合和第七(3/3)

,以一分准二枚。橘一分准三枚。

枣有大小,以三枚准一两。云姜一累者,以半两为正(《本草》云一两为正)。凡方云一升者,洗毕,称五两为正。椒一升,三两为正。吴茱萸一升,五两为正。菟丝一升,九两为正。 一升,四两为正。蛇床一升,三两半为正。地肤一升,四两为正。此其不同也。云某一升者,其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称准,皆取平升为正。

凡方云桂一尺者,削去毕,重半两为正。甘草一尺者,重二两为正。云某草一束者,重三两为正。一把者,重二两为正。

凡云一斤者,有七合。猪膏一斤者,一升二合。

凡汤酒膏药,旧方皆云 咀者,谓称毕,捣之如大豆。又使去细末,此于事殊不允当。药有易碎难碎,多末少末,称两则不复均平,今皆细切之较略,令如 咀者,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。凡云末之者谓捣筛如法也。

散,先细切曝燥乃捣之,有各捣者,有合捣者,并随方所言。其药如天门冬、地黄辈,皆先切曝,独捣,令偏碎,更细擘,曝。若值雨,可微火烘之,既燥小停冷乃捣之。

药,燥皆大耗,当先增分两,须得屑乃称之为正。其汤酒中不须如凡筛药,用重密绢,令细,于即易熟。若筛散草药,用轻疏绢,于酒中服即不泥。其石药亦用细绢筛,令如药者。

凡筛散药毕,皆更合于臼中,以杵捣之数百过,视其理和同为佳。

凡煮汤,当取井华,极令净洁,升斗分量勿使多少,煮之调和,候火用心,一如炼法。

凡煮汤,用微火,令小沸,其据方多少,大略二十两药用一斗,煮取四升,以此为率。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。然则利汤生,少而多取者,为病须快利,是以少而多取。补汤熟,多而少取者,为病须补益,是以多而少取,好详视之,不得令多少。汤熟,用新布,两人以尺木绞之,澄去 浊。分再服、三服者,第二、第三服以纸覆,令密,勿令气。服,以铜汤上之,勿令中有气。

凡渍药酒,皆须切细,生绢袋盛之,乃酒密封。随寒暑日数,视其烈,便可漉,不必待至酒尽也。滓可曝燥,微捣,更渍饮之,亦可散服。

凡建中、肾沥诸补汤滓,合两剂加煮竭,饮之亦敌一剂新药。贫人当据此用。皆应先曝令燥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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