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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论(6/7)

世系,是为了恭敬地传送他的名声。侍奉生者,是为了表示生的开始;送别死者,是为了表示生命的终结。人的生命的开始和终结都侍奉好了,那么孝应该尽的义务就算完毕了,这样也就备了成为圣人的条件了。

对死者刻薄而厚待生者,就叫昏暗不明,对生者刻薄而厚葬死者,就叫,用活人陪葬,就叫残害。大致模拟他的生前来祭送他的死,使人的生与死、终结和开始没有不尽善尽的,这就是礼义的标准,儒者就是这样的。

要服丧三年,这是为什么呢?丧礼的规定是由哀情的轻重决定的,区别人们等级,亲疏贵贱的礼节,是不能随意更改的。所以,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都不能更改的原则。创伤大的,服丧的时间就要长一些;哀痛更大的,服丧的时间就会更长一些。服丧三年,就是据哀情的轻重来制定的,它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情所确立的最期限。穿丧服、手拄丧杖、陋屋守丧、喝稀饭、柴草为席、土块为枕,这些都表示心情哀痛到了极。服丧三年,实际只有二十五个月,但哀痛并没有随之结束,仍会思念死者,但丧事就要到此而止了。这难不是因为送别死者要有个终结,活着的人的生活要恢复正常吗?天地间的万,凡是有血气的,—定都有知觉;然而,有知觉的生,没有不他的同类的。那些大的飞禽走兽,如果丢失了同伴或是偶,在一段时间里,必然会反复寻找,经过旧地,就会在那里徘徊不前,鸣叫不休,然后才离开那里。小的如同燕雀也会有悲伤的鸣叫一会,才舍得离去。有血气的生,没有再比人聪明得了,所以人对自己父母的情是不会穷尽的。要依从那些愚蠢、鄙陋、邪恶的人吗?他们的父母早上死去,晚上就忘掉了;如果放纵他们,那就连禽兽都不如了,他们同人在一起,哪能不发生混呢?要依从那些注重德修养的君吗?那么服丧三年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,时间快得好像快从空隙中飞跑过去—样,可是照心愿去,服丧就没完没了了。所以,古代圣王规定了服丧年月的限制,只要人们合乎礼的规定,就可以除去丧服了。

既然这样,为什么有的丧期只有三年的一半呢?对于最亲近的父母本来就是以周年作为终止丧礼的时间的。这是为什么呢?一周年后,天地已经变迁了,四季也循环一次了,天地间万都开始重新生长了,所以古代的圣王就以周年来象征它。既然这样,那么为什么还要服丧三年呢?这是为了使丧礼更加隆重,因而使丧礼加倍,所以就过了两周年了。然而,还有服丧少于九个月的,这是为什么呢?这是为了表示这些丧礼不如父母的丧礼隆重。所以最隆重的礼就是服丧三年;其次是中等的丧礼,服丧一年,九个月;三个月或五个月是简省的礼。上等的礼取法于天,下等的礼取法于地,中等的礼是取法于人的情,这样不同等级的人所以能和谐相理就完全来了。所以服丧三年,是为人之的最的礼仪。这叫最隆重的礼义,这是历代帝王所共有的,也是古往今来都一致的。

君主的丧期是三年,这是为什么呢?君主是治理天下的主宰,是礼义的本源,是真挚情和恭敬礼貌的最的典范,人们都互相遵循而极其推崇他,这难不可以吗?《诗经》中说:“和蔼可亲的君主,就是百姓的父母。”那些君主本来就有为民父母的说法了。父亲能生,但不能养育自己;母亲能哺育自己,但不能教诲自己;君主既能养育自己,又善于教诲自己,所以为君主举行三年的丧礼是很周到的啊!母,是喂养自己的人,因此可以为她服丧三个月;养母,是保护自己的人,可以为她服丧九个月;这些君主都已备,所以要享受三年的丧礼啊!如果这样去,国家就能治理好,就会安定,不这样,国家就会混,这是最完的礼法制度。这样去,国家就会平安,不这样,国家就会危险,这是最充分的表达了情。如果这两者都备了,服丧三年来侍奉君主还不满足,但也无从增加了。所以,社祭就只是祭祀土神;稷祭就只祭祀谷神;郊祭则是把历代帝王和上天合并在—起行祭祀。

殓后要停柩三个月,这是为什么呢?这是为了使丧礼盛大、隆重,以此表达最真挚的情,同时还要安放死者,迁移死者,使他离开室而埋葬到陵墓中去,所以先王恐怕行事匆忙不符合礼仪,因此延长殡的时间,这样就会时间充足。所以,天停柩为期七个月,诸候停柩为期五个月,大夫停柩为期三个月,这样在他们待葬期间,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办理相关的各事务,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办好丧事了,从而各方面都很完备,礼仪周全。那么,丧事各方面完备周到就叫丧礼的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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